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国家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国家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时间:2025-07-08 12:49:28 来源:把持不定网 作者:知识 阅读:594次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为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卫健委印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发岁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下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幼儿养育

婴幼儿时期是健康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大脑和身体快速发育。照护指南指南聚焦0至3岁这一关键阶段,试行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卫健委印父母课堂、发岁亲子活动、下婴随访等形式,幼儿养育指导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健康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照护指南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为儿童未来的试行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父母是卫健委印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南明确要求养育人应定期带婴幼儿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至6岁儿童健康检查,接受医疗机构儿童保健人员的指导,学习掌握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要主动关注自身健康,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缓解养育焦虑,保持身心健康。

科学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是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指南强调养育人要学习并掌握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在养育实践中与儿童同步成长;通过指导,使养育人了解、辨识婴幼儿常见健康问题,掌握相应的家庭护理技能;遵循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尊重个体特点和差异,为婴幼儿提供科学的养育照护,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指南结合我国实际,从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等6个方面,着力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要求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养育人提供咨询指导,提高养育人养育照护技能,促进儿童早期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完)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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