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京诉电动车公司侵害肖像权获赔25万
天眼查App显示,吴京7月6日,诉电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吴京与金怡车业(江门)有限公司、动车广州力野车业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司审理法院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侵害权获
判决书显示,肖像原告吴京诉称,赔万被告金怡车业在其生产厂房上张贴印有原告肖像的吴京巨幅墙贴;力野车业在办公室内外大量摆放、张贴印有原告肖像的诉电易拉宝、巨幅广告墙贴等,动车在其官方网站内嵌入与原告“肖像权签约仪式”的公司图片;二被告为各地的金怡电动车专卖店、代理商进行店面设计,侵害权获提供原告代言该电动车的肖像宣传广告产品。上述行为易使公众误认为原告是赔万金怡电动车品牌代言人,侵害了其肖像权和姓名权。吴京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怡车业未经原告允许,在厂区门前展示喷涂原告肖像展板的行为,构成侵权。力野车业系金怡电动车销售企业,其制作大量带有原告肖像的展板用于推广宣传电动车产品,在网站上使用原告肖像作为首页画面,并虚构与原告“肖像权签约仪式”的新闻,应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2022年3月2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金怡车业、力野车业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删除宣传资料、向吴京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