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9次审议会议于11月2日上午召开,奔朗北交审议结果显示,新材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符合发行条件、海通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证券
奔朗新材本次发行的建功保荐机构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刘军、奔朗北交王谭。新材
奔朗新材系一家专注于超硬材料制品的海通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证券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包括金刚石工具(含树脂结合剂金刚石工具、建功金属结合剂金刚石工具以及精密加工金刚石工具)、奔朗北交稀土永磁元器件以及碳化硅工具等,新材其中金刚石工具是海通公司主要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证券尹育航直接持有公司44.75%股份,建功并通过两家员工持股平台源常壹东和海沃众远间接持有公司0.56%股份,尹育航控制公司44.7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奔朗新材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00万股且不超过4,547.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82.05万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29.05万股(含本数)。
公司拟募集资金35,299.00万元,分别用于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容量趋势、主要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上市后即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后业绩表现、同行业公司市盈率水平、未来市场需求等情况,说明现有发行底价是否偏高,是否具备募投项目产能消化能力,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3.请发行人结合前期大额坏账核销情况,进一步说明加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
4.请发行人说明深圳西斯特半导体科技公司一年内两次股权转让作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披露。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权。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历史上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具体情况、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情况、受让股东资金来源等事项。(2)说明转让双方是否存在股权争议或纠纷,是否存在委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3)说明发行人设立时的10名自然人股东目前在发行人处的持股情况及任职情况,其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4)结合境外子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情况,说明与少数股东合作的原因、背景及少数股东在境外子公司经营中发挥的作用,是否存在委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境外子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被所在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是否存在影响境外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持续性的风险。(5)发行人设立香港子公司是否依法履行必要手续,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风险。(6)说明深圳西斯特半导体科技公司一年内两次股权转让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7)说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参股5家企业的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68%、54.62%、41.97%、48.04%(年化),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044.82万元、3,492.44万元、1,071.30万元、0万元。请发行人:(1)说明核销的应收账款对应坏账准备计提的时点、金额、依据,核销的依据是否充分、时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2)针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金额较大情况,说明发行人相应修订、完善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及采取的具体措施。(3)说明各报告期末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金额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截至目前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募投项目。请发行人结合目前国内房产市场滑坡、国际经济形势不稳的大环境背景,以及发行人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下游客户需求、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技术储备等,详细说明:(1)发行人未来市占率是否能够大比例提升,募投项目投产领域是否具备充足的行业增长空间,发行人是否具备募投产能消化能力,产能扩张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募投项目实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2)发行人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按原计划启动项目的风险;发行人除目前的主营业务外是否储备了其他新的可作为未来公司发展第二增长曲线的业务。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