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赔登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空港可办近日,股份北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2011 号)。遭立资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案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理索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赔登
在今年的空港可办1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及卞云鹏、股份宣顺华、遭立资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5号),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
三、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事项。
本次立案调调查具体涉嫌哪些违法违规事项,还需进一步等候中国证监会调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提出,目前暂定空港股份(代码:600463)索赔条件为:2022年6月6日之前买入,且在2022年6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维权股民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营业部章的交易对账单;
3、加盖营业部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本文由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吴宝明律师,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在高校担任法学教师,先后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安迪律师事务所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