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骗医保基金 情节严重将入刑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北京保典市医保局通报14起参保个人伪造变造票据骗保、通报冒名就医、起骗情节转卖药品等相关典型案例。型案刑市医保局强调,人骗《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医保严重这14起典型案例涉及的基金将入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北京保典切身利益,依法依规予以严惩,通报严重者还会涉刑。起骗情节
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型案刑强化参保人法制意识,人骗市医保局选取了近年来14起典型案例。医保严重通过梳理,基金将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北京保典14起典型案例中,持本人及其拾到的社保卡开药倒卖骗保、伪造变造票据骗保、将社保卡借由其母亲使用、使用子女社保卡冒名就医、利用他人电子医保凭证冒名就医等行为均在其列。
据悉,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同时,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尤其是骗保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刑法规定,还有可能被判刑!”相关负责人强调。
市医保局提醒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每一位参保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